第(3/3)页 “事实上,山湖资本是中介方。山湖资本在整个蚂蚁养殖活动中,承担是一个中介角色,一个平台角色。提供蚂蚁给养户的,并非是山湖资本。而是蚂蚁繁殖公司。同样,支付资金回报的也是蚂蚁繁殖公司,而非山湖资本。” “山湖资本就是一个平台。” “它对养户和蚂蚁繁殖公司,进行撮合。” “然后,签署了下列合同。山湖资本作为中介,仅仅只是承担着资金通道的作用,然后扮演着对双方履约情况的监督者。” “简而言之,养户与山湖资本实际上不存在蚂蚁繁殖关系。真正与养户签订合同的是蚂蚁繁殖公司。” “山湖资本是一个平台,它撮合着数百家蚂蚁繁殖公司和上万的养护,签订蚂蚁繁殖合同。” “它是居间者。” “它是中介者。” “它是平台方。” “从涉案的商业模式构造来看,山湖资本并没有着手实行任何资金吸收行为。有关的吸收资金是蚂蚁繁殖公司在进行。东京高等检察厅无视这一事实,相反把身为平台中介方的山湖资本定性为非法集资的实行人,这与在案证据严重抵触!与事实不符!山湖资本没有进行非法集资!!” 一个前所未有的重磅观点,抛在了法庭之上。 这位辩护律师声称山湖资本没有进行非法集资。 它只是一个中介方。 实际的资金吸收行为是蚂蚁繁殖公司进行的。 北原展示的合同上,签署方的的确确有三方。 一方是山湖资本。 一方是养户。 还有一方是蚂蚁繁殖公司。 从合同的构造上看—— 山湖资本的确是中介方。 合同的文本,在法庭上展示着。 它上面一行行的文字,在无声地诉说着一个未被检察厅认定的重要事实,山湖资本仅仅是涉案资金的一个通道平台而已…… 第(3/3)页